招标公告
******检察院技侦用房项目(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检察院技侦用房项目(监理)已由 ******改革局以 台发改审批[2025]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检察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六一中路以西、新港河北侧(原福州金属砂布厂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选址总用地面积5147 ㎡,项目建筑用地面积 4675 ㎡,总建筑面积14417.16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72.64㎡,地下建筑面积5944.52㎡。该工程地下设2层地下室,地上为10层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检察院技侦用房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含试桩、降水等)、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屋面工程、建******消防工程、通信工程、景观工程、绿色建筑(含检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认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06 16:00:00至2025-05-30 09:4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②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象园路35号,邮编:350004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0-16办公,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林庆贺、郭梅芳、黄静、李萍 、陈宇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 79 号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