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湖水库工程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湖水库工程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已经(鲁调水企工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向社会公开采购确定成交商。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东湖水库工程大坝安全鉴定项目;
2.2采购内容:
2.2.1东湖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技术服务的范围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影响大坝安全的泄水、输水、穿小清河倒虹等建筑物与其金属结构、近坝岸坡等。确定东湖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技术服务的范围为围坝、出库闸、入库泵站、入(出)库闸、济南放水洞、章丘放水洞、分水闸以及穿小清河倒虹等相应建筑物及其所属金属结构和安全监测系统鉴定。
2.2.2鉴定服务内容: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安全检测、补充地勘和安全监测系统鉴定及监测资料分析等基础性工作,按照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鉴定安全监测系统,复核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以及防洪标准与抗震设防标准,查明工程质量及大坝现状实际工作性态,对水库大坝防洪能力、渗流安全、结构安全、金属结构安全及运行管理等进行复核与评价,并综合上述复核与评价结果,对大坝安全进行综合评价。
2.3服务期:7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水利部文件公布的可承担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其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且在本公司任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能相互兼任);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
(5)供应商在“******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采购报价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可自行查勘。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南水北调、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9日至4月14日(每天8:30~17:00),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917房间购买采购文件。
6.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军波
联系电话:0531-******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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