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盐场海堤巩固完善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2024〕2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80%、地方配套20%,项目法人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射阳县黄沙港镇境内,地处利民河以南,新洋港以北,现状海堤公路东侧,现状海堤桩号范围为0+000~23+970。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主海堤达标建设长23.97千米,其中土方填筑达标17.775千米, 新建挡浪墙达标6.195千米;背水坡防护3.739千米 ;拆建沙港闸,加高改造上老湖闸,四条港闸拆除复堤;修复、新建堤顶防汛道路21.72千米。
本项目海堤工程及穿堤涵闸级别为2级;项目总投资金额7095.93万元 。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射阳盐场海堤巩固完善工程批复建设内容内所有工程的土建施工、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对应概算投资金额:约5392.4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约 516 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上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建筑物工程于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水下工程并具备挡洪防潮引水条件,建筑物工程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2026年4月30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2.5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施工合同额≥2500万元且合同内容含2级或以上堤防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完全反映堤防等级等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相关规定)。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b)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c)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2人 。
(9)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客服QQ:******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客服QQ:******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客服QQ:******。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 |
5.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 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 技术负责人要求 | / |
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施工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3.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④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5301.79 万元(含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60分,施工组织设计:34分,项目管理机构:4分,其他评分因素: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 标 报 价 | 60 | |
1 | 投标总价 | 60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招标公告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 1%,在60分基础上扣1.0分,扣完为止; 每低 1%,在60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34 | |
工场布置 | 2 | ①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设计布置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 | 施工措施 | 2 | 围堰、降排水、施工交通、冬雨季施工等施工方案与措施合理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0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堤防填筑工程 | 3 | 堤防填筑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3.0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土方工程 | 3 | ①土方开挖与回填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0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土方调配平衡,取土弃土施工方案规范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石方工程 | 2 | 抛石工程、砌石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0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防护工程 | 3 | 挡浪墙工程、石笼网垫护坡、圆木桩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障得3.0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基础防渗和地基加固工程 | 2 | 水泥搅拌桩防渗墙、混凝土灌注桩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0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混凝土工程 | 3 | ①砼原材料质量控制及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现浇砼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现浇砼强度及外观质量有保证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③预制砼质量有保证,安装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9 | 老闸封堵、加固、拆除工程 | 1 | 老闸封堵、老闸加固、拆除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防汛道路工程 | 2 | 防汛道路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2.0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11 | 房屋工程 | 1 | 房屋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 | 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 | 2 | ①金属结构制作方案符合设计要求的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金属结构安装及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3 | 电气及自动化设备购置与安装 | 2 | ①电气及自动化设备购置方案符合设计要求的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电气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及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4 | 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 | 1 | 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噪声管控等)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5 | 工程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 | 2 | ①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6 |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2 | 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防汛度汛方案及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7 | 廉政文化建设措施 | 1 | 廉政文化建设措施可行、内容全面,得1.0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4 | |
1 | 项目经理业绩 | 1 | 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4500万元且合同内容含2级或以上堤防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以项目经理业绩加分优先。【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未能反映堤防等级等相关工程内容的,则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名称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须提供上述人员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2 | 管理人员配备 | 3 | (1)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中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满足工程需要,配备的质检(量)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中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的有1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每人只认一证)。 须提供上述人员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四 | 其他评分因素 | 2 | |
1 | 企业业绩 | 2 | 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500万元且合同内容含2级或以上堤防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以项目经理业绩加分优先。【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完全反映堤防等级等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
7.5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无。
8. 其他内容
******水利局,联系方式:0515-******。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射阳县黄沙港镇闸南首射阳盐场
联 系 人:李女士 高先生
联系电话:****** ******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联 系 人:王杨 张玉清 张晓磊
电 话:****** 17314408268
开 户 ******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帐 号:************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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