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或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且承诺在中标后不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及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且承诺在中标后不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及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