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文明城市创建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宣传部文明城市创建服务项目
2.预算控制价:69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宣传部文明城市创建服务,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服务标的具体情况
1.服务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服务内容:******宣传部文明城市创建服务;数量:一宗;预算:69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我单位服务的需要,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服务政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6.项目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项目实施的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按期完成。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6月7日起,至2025年6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6月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传部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9号
联系人:靳主任
电话: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迎胜东路19号天外上璟G2-526室
联系人:吕经理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