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街道片区排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阳〔2024〕064号)于2024年10月29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现对本项目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3.7.3(B)(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之“1、电子投标文件”的第二自然段内容表述有误。
原招标文件:
现更正为:
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至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的首页(封面)无需标识“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
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至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的首页(封面)无需标识“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一)投标函”备注(4)。
(4)投标人在本投标函载明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相关内容须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填报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相关内容一致,若不一致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在本投标函载明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相关内容须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填报工期的相关内容一致,若不一致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此功能只对VIP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